何跃祥: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
在少数民族人口超过1/3、多元文化共同发展的建水,有一位把爱国当作信仰的信士,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他就是何跃祥。
何跃祥,男,回族,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人。现任云南省伊斯兰教协会副秘书长、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建水县伊斯兰教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建水县城区清真寺管委会主任,红河州第十届、十一届政协委员,建水县第九、十届、十一届政协常务委员。荣获中央统战部和国家宗教事务局“首届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云南省教育厅“捐资助学先进个人”,建水县临安镇“十佳劳动致富模范”等荣誉称号。融合滇南文化,打造传统典范建水县城区清真寺始建于元代皇庆年间(约1312~1313年),距今已有700多年的历史,是云南建筑年代最早的清真寺之一,是红河州文物保护单位,为周边近3000名穆斯林群众提供宗教服务。2007年,考虑到老寺的承载能力和古建筑保护的需要,经相关部门批准,城区清真寺易地新建,现已完成前后大门、天井、主大殿和南北厢房等建设,目前正在进行第三期工程建设。初具规模的清真寺以中国传统殿堂式建筑风格为主,融入伊斯兰文化和儒家文化,沿东西中轴线有主有次、层层延伸,重檐歇山式的门楼端庄文雅,木雕门窗与青砖墙体古朴大气,更有檐角风铃随风撞击出清脆铃声,又和谐地融入市井街头,已成为一个完整的建筑艺术群。而这一切,凝结了何跃祥的大量心血。
城区清真寺易地新建之初,围绕清真寺建成什么风格,一开始有些群众想建成阿拉伯风格,而另外一些群众则支持建成中国传统殿堂式风格,双方各持己见。何跃祥强调:“我们是中国人,我们是中国的伊斯兰教,我们是中国的回回,要融入和传承中国的传统文化。”通过多次做信教群众、管委会班子成员工作,最终大家统一了思想,决定按照中国传统建筑风格新建清真寺。
在新寺的建设过程中,何跃祥带领清真寺管委会成员认真商讨建设方案,在符合建水古城传统风貌恢复与保护城市规划的基础上,学习采纳各地知名古建筑所长,再与老清真寺风格相融合。现在的城区清真寺,有孔庙的君子端方,也有朱家花园的曲径通幽,还有故宫的凝重醇厚,既博采众长又自成一格。一如“千年临安古城”建水千百年来的海纳百川、兼容并蓄,在其包容和谐的深厚沃土之上,伊斯兰教等外来文化终与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传统文化深度交融,展现出滇南文化融合、宗教和顺的风采。
在何跃祥的带动下,城区清真寺大力发扬伊斯兰文化和中华文化相互融合传承发展的优良传统,将伊斯兰教的圣训、人生哲理和中华优秀文化中的经典语句,雕刻在石栏、墙壁和木栏上,既有利于穆斯林群众理解教规教义,又方便前来参观的群众了解伊斯兰教,促进各族群众对于中华优秀文化的传承弘扬。清真寺墙体上的儒家名言,大多是何跃祥亲自选定的,在他看来,伊斯兰教典籍和儒家文化精髓互不冲突,还能交相辉映。“伊斯兰教的本质是以人为本、非常人性的,其内涵与中国传统儒家文化所追求的美德非常一致。”何跃祥言谈间,既有坚定的信仰,又有开阔的胸怀。“建寺的时候,有人说檐角风铃是佛教寺院挂的,伊斯兰教清真寺不能挂。但我觉得,信仰的终极追求就是‘真理’和‘美德’。只要是美的东西,都可以采用。”
正是在何跃祥的大力推动下,城区清真寺现已成为远近闻名的“模范清真寺”,被中央统战部、国家宗教事务局授予“第三届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云南省民宗委授予“云南省和谐寺观教堂”,红河州委、州政府授予“平安宗教活动场所先进单位”,红河州宗教事务局授予“和谐宗教活动场所”等荣誉称号。心系民族情意,推动团结进步多年来,何跃祥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带领群众勤劳致富,热心公益事业,他的辛勤付出和服务得到了穆斯林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心系民族团结的贴心人。他责无旁贷地在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中发挥积极作用,通过不断加强学习,用身边的人和先进典型事例说服人、教育人、引导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周围的信教群众爱国爱教,实现人生的价值,在关键时刻服从大局,发挥积极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推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促进者。做勤劳致富的领头人。他带头勤劳致富,帮助信教群众脱贫致富,在引导大家共同走上小康路做出了表率。以茂源石化有限公司为龙头,团结带领群众大力发展经济,为近1000解决了就业问题,经常深入盘江乡、利民乡等贫困地区,从经济、技术上帮助当地发展经济,引导信教群众把更多智慧和力量用到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上。
做公益事业的热心人。他教育引导穆斯林群众懂得感恩,回报国家和社会,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在四川“5.12”汶川地震后,他组织伊斯兰教界人士向灾区捐款27万元;带领县伊协班子积极帮扶当地困难家庭和贫困学生200余人次;个人捐助县域内清真寺修缮、乡村道路建设130余万元。近几年来,何跃祥个人捐资已超300万元。曾有人问他:“你这样做,值得吗?”他笑着说:“能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建设家园做点事,是我的福份,更是我的责任。”把爱国当作信仰的一部分何跃祥对信仰与国家的关系有着自己的思考。“一个人谈信仰,首先要把自己的国家放在第一位。这是最重要的,没有国家,宗教和信仰也就无从谈及。”
出于这样的认知,何跃祥一直带领群众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在城区清真寺每年“十一”国庆节都要举行升国旗仪式,举办重大活动时更不忘奏响国歌;积极组织教职人员集中观看国庆60周年、65周年、建党90周年庆典、党的十九大开幕式直播等;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会、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主麻日宣讲和“卧尔兹”演讲等时机,组织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认真学习宗教政策法规,将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与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融通,引导穆斯林群众正确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通过这些活动,引导信教群众在坚定信仰的同时,更加坚定对伟大祖国的热爱。
何跃祥认为,爱国是伊斯兰教的宗旨,是穆斯林应尽的义务。对于所有穆斯林来说,爱国主义是一种价值观,也是对祖国的感情,是可以具体化、生活化、大众化的,凡是有益于国家、有益于团结的行为,都是爱国表现。他说:“我把爱国当作信仰的一部分,只有爱国,才是成为一个真正信士的正确道路。”
文章来源:云南省委统战部